深圳推出历久照顾护士险 “五险”要升级为“六险”了
深圳11月9日电 《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》克日获审议通过,明确确立历久照顾护士保险制度。自此,深圳市民将拥有除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失业、生育之外的“社会第六险”。
条例拟于明年3月1日起实行,并划定明年10月1日起征缴历久照顾护士保险费,为深圳“有备而老”提供法治保障。据了解,确立历久照顾护士保险制度是此次立法的亮点之一。深圳市将遵照广笼罩、保基本、多层次、可连续的原则,构建以历久照顾护士保险为基础,社会救助、社会福利、慈善事业、商业保险为弥补的多层次照护保障系统,为失能职员提供历久照护服务保障。
据统计,深圳市现有户籍老人30多万人,常住暮年人口跨越百万。户籍老人中,60岁至79岁中度和重度失能居家老人有8500多人,80周岁以上暮年人近4万人。解决失能、高龄老人的照顾护士问题成为迫切需要。
条例扩大了历久照顾护士保险参保职员局限,划定除用人单位职工外,年满18周岁且未在校就读的非在职医疗保障参保职员也将纳入其中,并与深圳市现行基本医疗保险系统相衔接。